普洱发布微信公众号普洱发布微博普洱发布抖音号普洱市志愿者公众号直播频道普洱日报数字报

时政 党建 社会 产经 文化 民族 视觉 专题 精读 热点 时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普洱党建
 

思茅区: 1.8万元村集体资金回来了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1/3/16 9:53:22  点击数:

本网讯    “我们是移民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少,多亏了巡察组,一下就为我们追回了1.8万元的村集体资金!”思茅区倚象镇大地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雄握着第二巡察组组长伍宏良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还得从四届思茅区委第十轮巡察组进驻该村开展巡察说起。巡察组在倚象镇“三资”中心查阅财务凭证,看到2019年该村支付了近10万元的村民小组活动室用地转让款。本着对大额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负责的态度,巡察组当即找来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李某某询问情况。

“上级党委政府有政策,村民小组没有议事决策场所的可以补助12万元新建活动室,但需要本村自己找场地建设。我们村是移民村,各村民小组没有集体用地,也没有多少集体收入,要建活动室,场地只能向个人转让,转让费一般不超过2万元,由村委会自筹。”李某某解释道。

为了让每个村民小组都能建起活动室,经过商量,村委会决定以过“紧日子”换村民小组集体活动场所的“新房子”,自筹资金从村里的工作经费中盈省出来开支。

对村子来说,每一分村集体收入都来之不易,必须用在刀刃上。巡察组在对各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账本进行认真反复查阅、对比中,发现2017年的记录中,已向长梁子村民小组村民邹某某支付了1.8万元土地转让费,在2019年的记录中,又看到两次向邹某某分别支付了1.8万元、0.2万元。支付别的村民小组的土地转让费不过2万元,为什么长梁子村民小组的却是3.8万元?

带着疑问,巡察组迅速来到长梁子村民小组进行实地核实了解,发现活动室的建筑面积与其他村民小组无异,装修也大同小异。随后找到邹某某,向他说明来意,希望他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邹某某拿出了土地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转让费是2万元,其本人也只认定拿了2万元。

1.8万元哪里去了?巡察组再次找来报账员了解情况,但依然说不清楚两次支付的情况。经研究,巡察组决定在调取该村账目及相关材料后,以问题线索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随即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经倚象镇纪委查实后,发现报账员李某某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向邹某某重复支付了1.8万元土地转让款。李某某作为大地山村报账员,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

合理合规、用好用活每一分钱,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思茅区委巡察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对村巡察,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党组织神经末梢,通过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深入群众倾听呼声等方式,精准发现基层问题、推动问题快速解决,护好事关基层组织、群众利益的钱袋子,更好地把巡察效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乡村振兴。(通讯员  潘玥衍)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上一篇: 宁洱县: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 下一篇: 景东: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

 
主办: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承办:普洱日报社
普洱新闻网投稿邮箱:puernews@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170018 报纸出版许可证:滇第008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1001122号-2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箱 jubao@12377.cn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0879-2147559
涉未成年专用举报电话:0879-2147559 举报邮箱:smjid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