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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来到普洱你的电动自行车上牌了吗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李毓珊 吕禾  时间:2019/4/20 9:11:49  点击数:

本期视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监管工作,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组装管理及销售监管、登记使用管理,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普洱日报讯(记者 李毓珊 吕禾 文/图)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所引发的交通乱象也逐渐升温,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和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断上升,其中全国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量由2013年的430.9万起,上升至2017年的2408万起,年均上升53.8%。仅在思茅区,每年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量就在千起以上。而因为没有强制上牌制度,电动自行车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盲区。

为规范电动车市场和交通环境的安全,从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各项标准,对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4月11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4月15日(不含)之前销售的,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需于2019年6月15日(含)前完成登记上牌,核发“白底红字”的临时过渡号牌,4月15日之后销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3C认证”证书,核发“绿底白字”号牌。

近日,记者走访了思茅区交警部门、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店,了解我市电动自行车新规执行情况。

交警——电动车自行车挂牌办理量激增

4月17日,在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记者看到,上牌现场人头攒动,前来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的市民很多。“早上8点,来车管所办理落户的电动自行车就排起了长队,大厅里挤满了办理手续的市民。”车管所的民警告诉记者。

在知道国家开始实施新的规定,许多市民扎堆来到车管所对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落户上牌。“我这个电动(自行)车能上牌吗?”“上牌需要什么?”上牌现场,许多市民不断向工作人员咨询着,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告知挂牌的相关要求和需要的材料。

据了解,连日来,来办理上牌手续的市民人数激增,每日的办理量为200多辆,从4月8日到17日,车管所已办理了2000余辆电动自行车的落户手续。面对前来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市民持续增加,思茅交警大队增派人员为市民服务,对等候时间过长的市民,交警表示,还请市民能够相互理解,耐心等候。

市民——规范管理很有必要

前来办理落户手续的张佳杰告诉记者,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这项举措非常好,就如同人有了“身份证”一样。车辆上牌后不仅有利于对车辆的统一管理,维护了交通秩序,更有助于帮助车主管好自己的财产,保障了自身权益,从源头上遏制偷盗等违法行为,减少社会治安问题。

市民游光英对国家出台《规范》表示非常支持,她说:“电动自行车虽然环保、轻便,但是只要在马路上行驶,就依然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若没有牌照,人与车不能对上号,肇事后很难追查问责。”她还说,现在许多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想怎么骑就怎么骑,闯红灯的事情常有发生,如果有牌照,管理上与机动车一样,这些安全隐患会得到遏制。而且,许多未成年人也骑车上学,悲剧频频发生。如果有了牌照,限制骑车年龄,这类事故应该少很多。

商家——营业额大幅减少

在《规范》出台后,思茅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很发愁。记者走访发现,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营业额已经基本为零,都是以售后服务和补开发票为主。

据三和车行的店主金招通介绍,这段时间以来,店里的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已经停止,由于厂家不接受退货,店里的200多辆库存车让他很发愁,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相关政策,帮助消化库存车辆。金招通说,凡是顾客来要求补开发票,他都会满足顾客的要求。现在来补开发票的顾客增多,上的税也增加了,但为了让顾客能上牌,他宁愿自己多缴点费,也给顾客补上发票。

森隆车行早在2018年就贴出了公告,让没开发票和遗失发票的顾客来补开发票,现在,每天来补开发票的顾客都在15人以上。店主肖金伟说:“国家出台政策规范电动自行车,我非常支持,这样能让交通环境有很大的改善。因为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年限是4年,许多超期的电动车就不能上路,避免了很多的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经销商时,很多来补开发票的市民反映,现在开发票是机打发票,销售日期无法更改,补开发票是在4月15日以后的,就可能无法进行上牌,希望交管部门能有相关的措施来解决。

——微评热议——

一直以来,超标电动自行车充斥着大街小巷,电动自行车随意改装、频繁违章、事故率高发、盗抢率高等乱象普遍存在,社会各界对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呼声一直很高。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的执行,可以说是我国电动自行车管理史上的“最严新规”。新规的实施将问题车辆上路的隐患降至最低,强制上牌也会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被盗事件的发生,避免改装车、问题车堂而皇之上路的安全隐患。健全的法规和严格的管理还将会倒逼生产企业加强对产品的管理,确保行业的良性发展。

这样的新规,值得我们拍手叫好!   (李毓珊)

登记信息

市民排队等候办理电动自行车落户手续

 

——声音——

● 电动自行车新规来了,这将会影响到一部分人的出行,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快递员以及外卖行业。过去我们常在街上看到,快递员和外卖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各个区域来回穿梭,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也带来了不少的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新规将会有效地治理这些安全隐患,行车不规范、车辆不合格等问题都能得到尽快解。(郑 璐)

● 这两年,买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坐公交车出行的人也很多,但大街上跑着的电动自行车也没有明显减少。为什么还有人要骑电动自行车?除了价格方面的因素外,比起私家车,电动自行车不会路遇堵车排“长龙”,也不存在绕一二十分钟找停车位。比起公交车,电动自行车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不用慌着错过上一辆公交车,下一辆要15分钟以后才来。而如今,电动自行车新规即将实施,意味着将影响到一部分人的出行。个人认为,在淘汰一批电动自行车的同时,也可以把公交出行系统设计得更合理,把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得更完善,这样,自然就没人愿意骑着电动自行车风吹日晒了。 (番茄酱忍者)

● 目睹很多青少年图快图耍酷,比速度、比造型,戴着耳机骑单车的不在少数,边看手机边骑电动自行车的也很多……出台“新国标”,对硬件做了硬性规定,起码对青少年也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小书僮)

● 在市区骑电动自行车真的很方便,但是方便之余也有担心,比如总有新闻爆出电动自行车不安全的隐患引发着火之类的事故。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来了,希望能从源头上解决这一类的问题。新国标的到来,对于有电动自行车的我们来说,现在的电动车还可以使用,如果面临报废,是不是应该也有相应的政策出台,这样在保障大家安全的时候,也更加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子 洛)

● 电动自行车新规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乱上路的交通违规行为,改善交通秩序;另一方面也明确禁止厂家生产不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让电动车市场更规范有序。   (张诗韵)

 

4月15日起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划重点!

问: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不登记上牌就不能上路吗?

答: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所有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问:怎么确定自己的电动车符合新标准?

答: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CCC认证)来判断,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电机功率、整车质量等要求进行判断,具体来说要符合以下6条:

(1)性能: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动力: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3)速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重量: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电压: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功率: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另外,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也要注意仔细查看产品合格证、说明书,防止误购电动摩托车。因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车辆应进行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问:办理登记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答:由本人办理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车辆合格证原件,以及电动自行车(需要现场查验)。

问:是否可以代办?

答:可以。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

问:发票和合格证丢失的如何办理登记?

答:到购车处补开发票和合格证后持相关材料到交管部门办理。

问:二手电动车如何办理登记?

答:以前没落户的,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以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进行注册登记。已经落户过的二手车无须再办理。

问:是否需要考驾驶证?

答: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符合标准上牌就可以上路,不需要到驾校考驾驶证。

问: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执法管理?

答:(1)电动自行车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并悬挂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方可在道路行驶。

(2)《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过渡报废时限为四年,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

(3)低速电动三轮或四轮车一律不得在思茅区道路上行驶。依法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用于治安巡逻、环境卫生、邮政快递等领域,经政府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专项车辆除外。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带人、非法拼装改装、非法加装防晒防雨装置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低速电动三轮或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技术手段开展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执法和违法曝光。

问:可以在哪里办理?

答: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思茅区普洱大道与北部区11号路交叉口茶马古城旁)。

咨询电话:0879-2205990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08:30-11:30;14:30-17:30;周六08:30-11:30。

(茶城交警)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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