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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以案为鉴 加强监督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1/3/16 9:58:00  点击数:

本网讯   “我很后悔自己的行为,这次教训很深刻。因为缺乏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存在侥幸心理,没有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这是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后,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一名被通报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会上作出的深刻检讨。

事件回放

近日,省纪委监委连续对全省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镇沅县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涉嫌酒驾被通报曝光。

随即,镇沅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及时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对全县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涉嫌酒驾的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并第一时间通知党员、公职人员所在的单位、党支部,督促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被通报曝光后,县教体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县委教育工委会议,针对被通报曝光的问题作深刻检讨,并研究今后加强全县教体系统纪律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和平镇迅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利用在本地区内发生的一起案例教育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同时,制定《拒绝违法社会治安管理承诺书》,全镇干部职工和村“两委”70人公开签订承诺书。

同时,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各党委(党组)开展自检自查,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刻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挖细查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声音

“此次通报曝光也充分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的缺失,没有净化其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织密党员干部的监督网,不断延伸监督的触角,在强化党员、公职人员学好纪律、法律的同时,也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及下属。”(通讯员  陈航  绘图:张诗韵)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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