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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追求幸福美好生活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王福蓉 时间:2020/8/12 10:28:36 点击数:王福蓉 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反映国内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一直被视为含金量最高、最具价值的“城市名片”。随着社会进步发展,我们对文明的诠释在不断补充完善、不断延伸。城市文明的提升就是不断加强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意愿要求,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这个意义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做样子”,不是“化化妆”,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下真功苦功硬功,让创文真正成为利民为民的惠民工程。要始终扎扎实实地练好内功、培养气质,让市民真正共享创建成果。近年来,普洱市推进厕所革命,开展思茅河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从办民生实事着手,努力解决市民关心关注的痛点堵点问题,逐步祛除城市旧瘢。很多市民的直观感受就是,路平了、灯亮了,环境变美了、生活更好了……虽然乍看都是“细微小事”,但是点点滴滴都是城市文明的体现,也是创文工作中最直观、最让市民有获得感的改变。 城市是市民的共同家园,创文离不开市民的参与。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市民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全体市民的力量动员起来、汇聚起来,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思想境界,让市民成为打造全国文明城市的参与者,让街头巷尾的志愿者身影汇成美丽的城市风景,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现代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追求的不是一时的台上精彩,而是台下的久久为功。城市文明的发展不是停滞的,不是一时的“定格照片”,而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提升的过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让文明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确保城市发展做到内外兼修,建设真正的环境优美、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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