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 > 法治 |
镇沅县委宣传部传达学习《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0/10/16 11:28:53 点击数: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雷岚)近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传达学习《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据悉,本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 本条例共五大章第二十六条,主要对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等工作提供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传承,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而且对推进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价值。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
主办: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承办:普洱日报社 普洱新闻网投稿邮箱:puernews@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170018 报纸出版许可证:滇第008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1001122号-2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箱 jubao@12377.cn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0879-2147559 涉未成年专用举报电话:0879-2147559 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