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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三五”】书写温暖幸福的民生答卷 ——“十三五”时期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综述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0/12/19 9:29:46  点击数:

“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8.3万人,比“十二五”末增加2.8万人;

全市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3.6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2万人次),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33.83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 67.43万人次);

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3亿元,比“十二五”末增加14.3亿元,扶持创业5万人(户),带动就业11.5万人;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77.0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6连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5连调”,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成;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招引党政储备人才145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4211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244人,累计建成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7个;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持续保持和谐稳定。

……

这是一份温暖幸福的民生答卷!群众不断增加的获得感、安全感见证着普洱人社创新跋涉、永不停歇的脚步。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最快、成效最明显的5年。5年来,全市人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稳就业、强保障、抓人才、维权益、促脱贫、优服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为奋力开创普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谱写中国梦普洱篇章贡献了人社力量。

 

疫情防控期间 ,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农 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

——这5年,我们坚持稳就业促脱贫,民生“压舱石”进一步夯实稳固

就业扶贫实现“3个100%”。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100%提供就业岗位。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底数和就业情况,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作用,通过“点对点”对接、“面对面”服务,积极拓展转移就业渠道。全市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3.6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2万人次)。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100%提供就业培训。全市10县(区)建立深度贫困人口培训中心,健全由人社部门、培训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挂包帮”责任人共同参与、共同发力的跟踪服务机制,按照“培训对象各有侧重、培训资源相互补充、培训内容各具特色”的原则,建立计划、项目、资金、实施、信息、评估“六个统筹”的就业培训机制,形成了“党政推动、人社主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市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33.83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 67.43万人次)。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00%提供就业服务。全市7个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均设立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站,每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备1名以上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实现就业服务全覆盖。累计开展技能培训2.3万人次,转移就业3.2万人次。

大力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建设扶贫车间218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59万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15万人次,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岗位开发及管理。

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持续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交流合作,精准对接岗位需求和市场需求,确保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自2018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实施以来,共下达我市东西部沪滇劳务协作资金7700万元,转移到上海市就业1834人,组织贫困劳动力培训46919人次,就地就近就业28123人。

多措并举抓重点群体就业。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政策支持,通过事业单位招聘消化一批,企业公开招聘一批,专项服务对接一批,网上招聘服务一批,鼓励创业带动一批,岗位见习分流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支持灵活就业帮扶一批,免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社区专项岗位开发一批等10项措施,大力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助4.5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2018年挂牌运营全省首家创业公共实训基地,引进昆明互创国际中心等3家创业孵化机构,入驻企业200余家,带动就业3万余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3亿元,扶持创业5万人(户)。

 

到基层一线向群众宣传社会保险政 策 ,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

——这5年,我们坚持底线思维,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

聚焦基础民生,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扭住社保扩面这个重点,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7.05万人,较“十二五”末增加22.3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4.8万人,较“十二五”末增加9.5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2.81万人,较“十二五”末增加2.61万人。

聚焦幸福指数,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顺应群众期盼,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情况下,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双机制”措施落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6连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5连调”。全面实现社保扶贫实现“3个100%”,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人口100%参保,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00%享受待遇,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人员”100%实现政府代缴。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人员”29.328万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2932.8万元。累计为26.97万贫困人口发放养老保险待遇3.16亿元。

聚焦基金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运用社保基金监管软件开展非现场监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2.19亿元,基金累计收益1.67亿元,基金持续能力进一步增强。

聚焦公共服务,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均采取信息化管理,取消手工经办业务。大力推广电子社保卡、“一网通办”“12333”手机App,群众办事更便捷、更省心,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53.2万人。

聚焦营商环境,援企稳岗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免、减、缓、延、补”政策,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少缴费支出5.7亿元,惠及9958户企业和5.4万名参保人员。

 

国家人社部高层次人才助力普洱脱 贫攻坚 ,为基层医疗卫生 、农业等事业发展 注入新观念 、新技术。 

——这5年,我们坚持人才优先,引才、聚才、育才成效进一步凸显

着力健全人才制度机制。探索建立柔性引才基地长效工作机制,先后出台实施《普洱市人才智力引进实施办法》《普洱市育才引才行动计划(2018——2020年)》《普洱市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云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基地(普洱基地)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创新出台《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为促进人才引进、合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着力拓宽引才渠道。与组织部门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共招引到来自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各高校的145名优秀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89人,大学本科生52人。继续深化柔性引才工作,开展沪滇合作“乡贤”云南行——上海医疗专家走进普洱活动,为沪滇人才交流合作搭建平台;柔性引进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到普洱疗休养;组建专家服务团赴县(区)开展智力服务。先后吸引50余名院士、420位高层次人才专家到普洱开展休闲度假、调研考察、智力服务等活动,为普洱市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了对接合作机制。“十三五”期间新增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0个,全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总量达到27个。

着力强化本土人才培养。全面落实深度贫困地区人才人事倾斜政策,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引才育才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最大限度激励和释放人才活力。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倾斜政策,加大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力度,着重解决教育、卫生行业“引才难”的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招聘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人员8502人,招募上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136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4211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244人。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1747人。开辟“绿色通道”定向招聘24名编外援鄂医务人员。

着力规范收入分配。逐步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入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分配办法。清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全市工资发放管理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

 

深入建筑工地开展 《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条例 》宣传 。

——这5年,我们坚持规范有序,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

强化源头治理,建立用工实名制信息系统。为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自2018年10月全面启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及运用工作,并纳入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内容。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用工企业、务工信息、工资支付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实名制考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银行代发等制度的顺利实施,有效解决了劳动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劳务数据失真、用工不规范、欠薪行为举证难等问题,有力推动了用工实名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全方位。全市已在用工实名制信息系统建档工程项目343个。

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出台《普洱市工程建设领域违反治欠保支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负有监管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违反治欠保支行为,并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奖励。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社会监督,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对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督促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落实治欠保支有关规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行政问责办法。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等行为,通过督促检查一批项目、处理一批拖欠工资的案件、问责一批不履职领导干部,保障治欠保支各项工作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军训方式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培训 , 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再转变 、服务再优化 。 

——这5年,我们坚持党建引领,自身建设进一步提质增效

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长期要求,坚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会第一时间学习研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开展支部书记和科室负责人述职评议,干部职工全程旁听,参与问卷调查,对述职评议效果进行评价。

能力建设与时俱进。通过警地联建的方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到市边境管理支队开展军事化作风建设专题培训,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再转变、成绩再提升、服务再优化。开展“人社干部大讲堂”“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等活动,把个人自学、业务培训、政策讲解结合起来,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制定《干部职工“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规范干部职工言行,持续整治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冷硬横推、重留痕轻效果、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

文化建设健康向上。以模范机关建设和创建全市第三批基层党建示范点为抓手,积极倡导“阳光服务、温暖人社”人社文化,大力推进行风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提倡文明用语,强化管理监督和评比考核。机关党建得到省直机关工委、省人社厅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及有关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市属国有企业、市直部门及其他州(市)人社部门等40余家单位来相互交流学习。

廉政建设全员参与。依托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定期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的主题,开展“读书思廉”、家风传承等活动,通过经常性的严肃的党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思想高地。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人社干部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准则》《条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通报各类典型案例,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

5年来,全市人社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在强基固本中擦亮了人社底色,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了人社担当,在保障民生中展现了人社作为,在改革攻坚中体现了人社力量,在自我完善中树立了人社形象,谱写了民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图)

 

 

光荣榜

●全系统先后有25个集体、16人、20余项工作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

●市社会保险中心被人社部表彰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普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被人社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2019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全省人社系统“十大优质服务集体”荣誉称号。

●市人社局在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评比中荣获二等奖。

●市人社局在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暨“人社政策大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社局荣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

●市人社局被普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扬为双拥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省政府对我市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评定为A级。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深度贫困人口培训中心经验做法在人社部主办的“人社扶贫典型事例征集展示活动”中,位列全国第一。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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