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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云安行动”:琐碎“小”事入手 保市场“大”安全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1/2/26 9:32:09  点击数:

本网讯    2021年开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为期2个月的“云安行动”,时间自1月28日至3月28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市场监管疫情防控、药品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公正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从源头筑牢市场安全底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力维护市场繁荣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食品安全筑“墙”

民以食为天。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加强节日重点食品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节日大宗消费食品监管,加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白酒、食用油、粮食加工品(包含米线、饵块、饵丝等),以及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非法添加、过期翻新、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严禁问题食品流入市场,确保节日期间大宗消费食品安全。对于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督促其及时整改,召回不合格食品,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排查,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16家、肉制品加工小作坊41家,下发责令通知13份,对肉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餐饮安全监管线上线下共抓。约谈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服务平台负责人,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督促线上线下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对食品加工、贮存、供餐等各个环节管控。并以行政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工地等单位食堂为重点,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隐患,加大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等相关知识的普及,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年货街,以及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为重点区域,严查重处销售经营者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按照线上线下监管要求一致原则,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严惩重罚,让消费者享受安全、便捷的食品服务。

加大特殊食品的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查处消费欺诈,尤其是借防疫之名谎称产品具有新冠肺炎预防和消灭新冠病毒功效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59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72人次,先后进行科普宣传12场次、2316人次。

进一步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隐患、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严厉打击家庭自酿白酒进入市场销售行为。指导各县(区)局组织对全市白酒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白酒销售者、散装白酒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印制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和白酒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605份,统一制作、下发了《普洱市小作坊白酒监管信息告示牌》10000份,《普洱市散装白酒经营监管信息告示牌》30000份。

结合“净餐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联合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动员推广公筷、公勺、分餐制等用餐方式,培养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非法捕捞鱼获物和非法捕捞野生动物的良好消费环境。

 

冷链食品防护成“网”

加强冷链食品集中仓区监管,牵头制定《普洱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定》,在普洱爱伲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设立集中监管仓区,并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等地分别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所有进入集中仓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都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批批必检,合格方可入市销售。严格落实冷链进口食品进货查验,对索证索票、检测消毒、销售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查验相关资质、产品合格证、核酸合格证、消毒证明、出库证明,确保货证同行,实施分期储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

同时,以冷库、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农贸市场为重点,对24户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618户冷藏冷冻食品经营企业、6个中型冷库、162个小型冷库、164个农贸市场、38家屠宰企业开展冷链食品“双向”全覆盖排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常态化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监管。截至1月29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832人次、检查冷链食品生产主体28户次、冷链食品经营主体698户次、餐饮服务主体1308户次,全面暂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共下架进口冷链食品10.42吨。同时,通过“云智溯”平台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对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按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共处置鸡翅中240公斤、鸡爪1152公斤、猪腰1.72公斤。对辖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四个不得”,落实冷链食品风险排查“121”机制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情况,进口冷链食品做到100%纳入“云智溯”平台管理。组织专门力量,抽查在市内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发现无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的,及时上报。

 

药品安全撑“伞”

为解决当前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以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为重点的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印发、粘贴 28 种毒性中药材和 42 种国家禁止在集贸市场销售的野生药材宣传画共 6000 张到每个行政村,加大毒性中药材及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动植物药材的宣传力度。强化特殊药品监管,继续强化中药注射剂、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对67户医疗机构使用特殊药品进行检查。完成省局下达的100批药品监督抽验任务,全检率达100%,不合格中药饮片2个批次,药品抽验合格率达98%,已对检验不合格的药品进行立案查处。

同时,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院内制剂等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退烧药、抗生素、抗菌药品和新冠肺炎检测试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类疫情防控药械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划“线”

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对酒店、商场在用电梯、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观光车辆和客运索道开展全面检查;对全市涉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氧气、液氨、液氯等近30家生产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特殊时段辖区内在建铁路、高速公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检测机构制定和完成定期检验计划,顺利完成2020年检验检测任务,及时开展检验检测质量抽查存在问题的整改,逐步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质量。开展充装站、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单位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及锅炉开展全面检查。开展起重机械和场(厂)类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非法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07个次,特种设备236台件,发现安全问题27条,下达指令书11份。

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组织县(区)局和相关重点经营户参加“烟花爆竹旺季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对省局移送的5户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责令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共没收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1640件,罚款58692元。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织辖区内9户危险化学品(获证产品单元包括脂松节油、工业甲醛、氯碱)获证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对全市正常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情况实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对1户正在技改的生产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登记建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60户。

围绕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普洱市市场监管部门还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制售口罩、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知识产权“铁拳”行动、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整治和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等系列执法行动,2021年1月,全市共立案查处市场违法案件8件,罚没金额共计34116元。同时,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在线检查网站、网店1126个(次),在抖音、快手直播平台上人工监测网络直播带货356家(次),其中普洱市辖区内共45家,对在监测中发现的11家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网络销售口罩和酒精等防疫物资行为进行监测,加强对网络销售防疫物资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保障网络防疫物资市场稳定。此外,加大市场价格监管,截至目前未发现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价格基本平稳。(本版文字图片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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