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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本文来源:  作者:  时间:2020/8/3 14:43:55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9月11日至11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3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的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印发了《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安排意见》,已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二是根据市委要求,印发了局党委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普洱市司法局党委《2020年度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安排部署二季度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三是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局党委脱贫攻坚“挂包帮”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工作台账,要求驻村工作队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到在岗在位在状态。四是依托现有专业合作社,将烤烟、水晶豌豆、无筋豆等传统农业发展成为“龙头企业+村委会+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模式。积极在产业扶贫上想办法,按“长短结合”的产业发展思路,努力在种养殖业上寻找新的项目、搞试点、求突破,扩宽困难群众收入来源渠道。五是制定《市司法局外出报告制度(试行)》《市司法局请销假制度(试行)》《市司法局人事工作管理规定》《市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关于规范向局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通知》,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普洱市司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普洱市司法局党委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各党支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并征订《云岭先锋》杂志供各党支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3月份以来,每月都及时向各党支部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最新讲话精神,引导机关党员不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二是先后开展7次局机关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邀请党校、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保密局、市公安局有关专家和领导来我局举办相关知识讲座,切实做到将政治理论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各种学习形式上。三是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链、督”的作用,先后筹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等重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市文明办联发《普洱市行政执法监督促普洱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对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年内将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培训。四是认真做好《普洱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的有关立法工作。自收到市政府转交的《普洱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草案送审稿)》,已组织2次内部审改,并邀请法学专家改稿。通过OA系统向有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关于召开《办法》审改座谈会议的函,共同研究《办法》所涉及的管理部门职能职责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立法工作质量,积极筹备全市政府立法工作暨培训会。五是对局党委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印发做出了专门要求,会议记录使用制式专用会议记录本,并按会议议程先后顺序依次连续记录,不得粘贴和使用活页本记录。对局党委会议纪要的印发严格按照标题、导言、会议成果及议定事项、结尾、参会人员情况等部分构成。六是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调整充实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优势,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纳入《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相关科室统筹做好涉黑涉恶辩护代理案件报备、个案指导等措施落实,确保案件审理平稳落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建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邀请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会,机关全体党员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制发《关于党员干部中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的通知》,供每一位党员干部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二是软弱涣散党支部通过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实行驻点联系制度,有针对性的加强工作指导,顺利通过了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党委会、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对4个律所党支部发出换届提醒通知,制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基层党委会、党支部按照指导手册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采取“大所带小所、强所带弱所”联合党建的模式,对行业联合党支部部分党员调整到党建工作开展较好的党支部,并明确一名局党委委员联系行业联合党支部工作,进一步解决行业联合党支部建设发展难题。加强对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的提醒工作力度,并将有关学习资料及时发送各党支部,督促各党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好有关活动。二是局党委按照规定的步骤和内容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制发“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规范化台账记录表,要求各党支部按照规范进行记录,根据党支部隶属关系责成行业党总支、基层党委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党支部查缺补漏,确保党支部党建台账规范、完备。

(三)关于“基层党务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工作示范指引(试行)》《律师行业联合党支部工作示范指引(试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示范指引(试行)》《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法(试行)》等文件,为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业务工作提供了路径和方法。制定了普洱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党委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做好联系党支部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提升所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对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局党办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解答。二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放《发展党员工作资料汇编》,为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提供了“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严格按照5个阶段25个步骤发展党员。截止目前,已按照程序确定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党员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发展程序和台账资料符合有关要求。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局党委将强化理论武装、强化权力监督、开展专项整治、抓实廉政教育等13个方面纳入了局党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在局党委会议纪要中,对所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力求内容详实。二是局党委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工作,若个人事项有变动的,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告。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属各部门、各科室依据法律法规及新“三定方案”中确定的工作职责,认清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管领导对各科室所填写的内部机构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做出了审核意见,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局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在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对全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党委书记与局党委班子成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了明晰的责任体系。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印发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提出做实日常监督,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量的工作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需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均在会前一天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汇报,并邀请参加会议,自觉接受监督。三是积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国家监察》《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到市公安局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邀请市纪委领导到局机关举办廉政教育辅导。局党委书记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全省、全市、局机关的身边案例,上了一堂“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的廉政党课。四是局党委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严肃对待,要求有关部门以此为戒抓好整改。经过核实,实际购买水泥的施工建设企业为2家,其所购买的水泥是用于支持扶贫联系点提升人居环境。经过协商,现2家企业都需要水泥,同意采取以物换物、等价返还的原则,向2家公司返还了水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89536

址:思茅区磨思公路6号路延长线普洱市司法局

电子邮箱:dwb2189536@126.com

中共普洱市司法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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