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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罗成建 王承吉  时间:2019/4/6 8:39:28  点击数:

墨江纪委监委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许正兵  万波)  2019年以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案件,截至目前,党纪政务处分1件1人,正在核实问题线索22件23人。

墨江县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及普洱市纪委《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持续保持基层“惩腐拔伞”力度、强度,切实把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

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协同办案、问题线索双向移送、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等制度,认真受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问题线索。聚焦政法机关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群众强烈举报和网络舆情上广泛关注的问题,细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特别是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涉嫌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坚决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

找准扫黑除恶与“拍蝇”工作的结合点,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靶向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同时,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自身硬”、严防“灯下黑”,对扫黑除恶工作中立场不坚定,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问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袒护包庇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普洱日报社

普洱日报讯(记者  罗成建  王承吉)  4月2日,普洱日报社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氛围营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各自责任;营造内部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全媒体联动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解读、工作措施、成效做法、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宣传,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常态化,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

镇沅纪委监委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普红宁  肖龙)  近日,为进一步普及专项知识,助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为纪检监察干部印制发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口袋书。

口袋书从为什么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时间安排、打击对象、工作措施及黑恶势力的定性、表现形式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表现和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进行了说明。该口袋书政策性强,浅显易懂,干部职工一听就懂,一看便明白。

通过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学习,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认识,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普洱交管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王娅娟)  普洱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实际,全警动员,整合平台,融合资源,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

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宣传发动。制定下发《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及《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制作宣传标语、视频、展板及橱窗宣传内容等宣传资料,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六大平台同频共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运用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屏、栏、板六大传播平台同步开展集中宣传,实现了路面有标语,警营有图文,宣传屏有画面,报纸有消息,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的目标。

资源融合整体推进,提升社会宣传效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七进”活动相融合,结合“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进村入户、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创建、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等活动,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室)、农村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宣传车等宣传阵地作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此外,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醉驾、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向驾驶人、乘客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并收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共粘贴扫黑除恶宣传画册、通告3600份,悬挂宣传横幅64条,制作宣传展板56块、设置(更新)宣传栏66处,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内容环保袋、提示卡、折页、挂历等宣传资料1.4万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片1.54万条(次),在警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57条(次)。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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