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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天生祥超市:坚守诚信经营之道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臧灵  时间:2022/5/17 9:24:27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    “诚信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对于普洱市天生祥超市来说不仅是‘生命线’,也是能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天生祥超市总经理王革民告诉记者,正是在诚信的指引下,天生祥超市已发展成为普洱市连锁超市,先后在思茅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等县(区)开设连锁门店。

王革民介绍,天生祥各连锁超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商品进场标准,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商品一律拒绝销售,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均为质量合格的商品。在价格方面,所售商品均按照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进行定价和检查,并制定普洱市天生祥超市商品价格标识管理办法,做到明码标价。在货源方面,超市的货品直接从厂家进货,价格优惠,质量有保障。蔬菜大部分从蔬菜基地直接采购,确保在管控进货商品质量的同时,给予消费者更多实惠。

同时,普洱市天生祥超市还与合作伙伴精诚合作,获得了合作伙伴的充分信赖,于2004年和2007年获得昆明浩帆商贸有限公司“诚信金鼎”奖,于2015年获得昆明冠生园“一诺千金”奖。

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普洱市天生祥超市获得了各级各部门的肯定。2003年度被云南省评为“放心食品超市”,被思茅区评为“诚信示范户”;2004年度被评为云南省第二届工商企业诚信单位和“巾帼文明示范岗”;2004年至2008年连续被云南省消费者协会评为“诚信单位”;2005年度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008年度被思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普洱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价格诚信单位”;2008年至2010年被思茅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评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2009年度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2011年度被评为“诚信计量超市”。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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