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发布微信公众号普洱发布微博普洱发布抖音号普洱市志愿者公众号直播频道普洱日报数字报

时政 党建 社会 产经 文化 民族 视觉 专题 精读 热点 时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普洱市精神文明创建专题 >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宁洱县:“四张牌”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3/12/13 9:38:58  点击数:

本网讯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按照“整治村庄环境为重点、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为底线、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的思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手机端“一站式”服务助力“医”路畅通

始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小组。同时,实行处级干部包乡(镇),各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副职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建立绩效监督管理制度,由乡(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状,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四清、三化、一改、两全面”重点任务,实现通村公路、城乡接合部和各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宁洱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和提升人居环境办公室联合办公,一起申报项目、资金,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共同协作,全面推进农村“七改三清”工作。把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人居环境提升相结合,解决了“谁来干”的问题,实现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快速建成、快速受益,群众看到了实效,积极参与建设宜居家园。制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因地制宜 分类施策 打好改善农村环境“破题牌”

坚持多规合一,持续推进村庄建设,完成县级审批项目52个。持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年底前完成40个村庄规划的上图入库工作,结合绿美乡村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着力打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制度健全、机制长效的生态宜居村庄。按照打造“一圈一带三廊道多庄园”乡村振兴示范点的目标,以一环两带二通道、点状穿插建绿地、花果飘香进万家的思路实施植绿造绿,对群众集中活动的小广场或休憩场所,废弃、闲置土地,村居房前屋后,适地适树扩大绿化面积,加快推动“绿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等工程建设。2023年,上级下达厕所革命奖补资金146万元,兑付资金133.2万元,兑付率91.23%。全县累计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建盖公厕65座。

把握关键 寻求突破 打好改善农村环境“创新牌”

创新推动“垃圾治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探索建立了专业化的乡(镇)集镇行政村卫生垃圾管护体系。在日常保洁环节,把村内公共场所、道路的卫生清扫和日常保洁工作承包给专业保洁公司或村民。在垃圾处理环节,以宁洱镇东城、西城社区为试点,创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探索出的垃圾“四分法”在全县推广。在垃圾清运环节,采取市场化模式由专业垃圾清运公司负责村内生活垃圾和公共区域垃圾清运。在垃圾中转环节,农村生活垃圾实现了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全力攻坚“污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宁洱镇新平村为试点村,分别采取就近接入城市管网以及实施污水综合处理厂建设的污水治理模式,切实提高农村污水综合治理水平。依托试点经验,磨黑镇社区实施排污管网和配套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能力。同时,结合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通过向社会购买保洁服务的方式,对全县流域面积达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开展河道保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全面升级治水管水能力,探索推行“河(湖)长制+”治水新模式,全面实行“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校长”等协作机制;动员实施“党建+河(湖)长制”“河(湖)长制+新时代文明实践”“河(湖)长制+专项整治”“河(湖)长制+志愿服务”等行动,强化协同联动,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构建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管理机制。

建章立制 加强监管 打好改善农村环境“长效牌”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压减公共财政支出,优化财政供给结构。2023年投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35.20万元,全力补齐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短板。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考核方案》,设立“以奖代补”专项奖励资金,以督查考核机制助推人居环境整治。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实行“政府补助,农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模式,鼓励引导村集体和村民投入相应资金,让村民既愿意做环境整治的参与者,也能够做环境整治的监督员,把“乡里、村里的事”变成“自己家的事”,形成了人人参与整治,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比制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考评,排名前3位的为红榜,排在末尾2位的为黑榜,连续3次上黑榜的村民小组负责人将由乡(镇)进行约谈。通过互评互比,营造了“村村竞美丽、户户争出彩、人人齐参与”的浓厚氛围,让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为村民的“家务事”。(通讯员  王正松)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上一篇: 镇沅县推动瓢鸡产业抱团发展 下一篇: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者整村:五...

 
主办: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承办:普洱日报社
普洱新闻网投稿邮箱:puernews@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170018 报纸出版许可证:滇第008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1001122号-2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箱 jubao@12377.cn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0879-2147559
涉未成年专用举报电话:0879-2147559 举报邮箱:smjid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