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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一农民采伐桂花树获刑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19/5/30 10:17:51 点击数:普洱日报讯(景谷县人民法院)近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1株野山桂花树用于家具制作。李某对指控事实未提出异议。经审理,认为李某采伐野山树桂花树罪名成立,鉴于李某案发后自动投案,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景谷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李某从轻处罚,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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