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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扎实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美好家园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付颖  时间:2020/7/20 16:21:29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记者 付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提出的第四个价值目标是“和谐”。 和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让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普洱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贫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到精准扶贫,并取得显著成效。认真做好改善办学条件、学生资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控辍保学等教育扶贫重点工作,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因贫失学辍学,保障了有学上,上得起学,能上好学” 的目标。扎实推进就业帮扶,通过搭建服务平台、实施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提升工程,让更多贫困群众实现就业,拥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在全市各级医疗定点机构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医需求的落实。同时,以“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贫困人口,做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100%参保。此外,围绕“搬得出”抓建设,多措并举,顺利完成“十三五”时期81805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搬迁贫困群众的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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