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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开展“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系列报道之墨江篇坚守法治初心践行为民宗旨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0/7/11 10:38:02  点击数:

△墨江县开展“法治进乡村”宣传活动。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邓德仙)为建设平安墨江、法治墨江,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切实防范“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近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全面启动“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墨江县政法系统充分发挥政法干警的职能作用,与各政法单位共同努力推进“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聚合社会力量 扩大普法效应

为充分发挥干部职工推动“法治墨江”建设的行动表率作用,实现墨江县全覆盖深入开展法治大宣传活动,普洱市司法局分派10名领导干部在联珠镇勇溪、碧溪、克曼、栖马等20个行政村开展法治课堂培训,组织村委会全体人员、村民小组长、党员、驻村包组队员、大学生村官等1950余人学习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命案防控、预防毒品犯罪、婚姻家庭及土地、林地权属纠纷、外出务工自我保护、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村规民约。

此外,市司法局还充分发挥法律为民的服务职能,采取措施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帮助联珠镇24个行政村完成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依法治市建设成效。同时,打造以法律书架入村、法律图书角100%全覆盖为主的行政村法治文化阵地,向行政村捐赠法律图书,让群众不出村就能学习法律知识,有效弥补村干部法律知识不足的短板。结合司法行政社区矫正监管、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宣传活动,发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实践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律惠及千家万户。

立足政法职能 创新法宣模式

“法治进乡村”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重要措施。墨江县人民法院通关法庭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乡镇赶集日,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同时设立法律咨询台,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通过讲解司法案例和法律知识,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为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杜绝狩猎、贩卖野生动物现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提起的刘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泗南江镇西岐村公开开庭审理,为到场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被告人刘某某为食用野生动物,多次在墨江西歧桫椤自然保护区以布置粘网的方式,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野生鸟类37只,破坏了生物多样性,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墨江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墨江县人民法院判令刘某某赔偿国家资源损失11100元,以维护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

墨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提高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规范执法引领 落实普法实效

为了让“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见实效,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打造和谐乡镇,墨江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其中,泗南江派出所、通关派出所、孟弄派出所、景星派出所以赶集日为契机,在辖区人流量集中的街道为群众发放《全民反恐共筑平安》《反邪教基本常识》《普洱市城乡居民守法提醒告知书》《保护野生动物 建设生态文明倡议书》《民事篇——如果你想打官司》等法治宣传资料,对扫黑除恶、命案防控、预防毒品犯罪及婚姻家庭、土地和林地权属纠纷及外出务工自我保护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积极与群众互动,为群众答疑解惑。

团田派出所深入团田镇岔河村三家村村民小组 、岩子脚村民小组以“禁毒防艾、反恐防爆、交通安全、缉枪治爆、电信诈骗、两抢一盗、消防安全”为主线,通过具体案例引入相关法律的宣传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县公安局宣传范围涉及10个乡(镇)17个村4所学校,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

为了让法律“活”起来,墨江县公安局新抚派出所还将法律带入“课堂”,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创建平安校园”的主题,在新抚中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在校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观念,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丰富多彩的法治课。(本版图片由市委政法委提供)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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