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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零容忍”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0/8/15 10:24:32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安恩)“因为酒驾,我被交警大队罚款,扣留驾驶证,并给予了罚款处罚,还要被纪委监委立案查处。这个代价太大了!”近日,西盟佤族自治县一中学的李某某因酒驾接受纪委监委谈话时说,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以后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可有些公职人员偏偏就“顶风而上”,把“酒驾”视为“小事”,心存侥幸,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最终酿成“大祸”。

去年以来,西盟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案件线索移送共享,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狠抓干部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违纪案件线索,经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县纪检监察机关还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提醒全县党员要充分认识酒驾“高压线”不可触碰,维护好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2019年以来,西盟县已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危险驾驶13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务处分5人。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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