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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普洱今年还能现场祭扫吗?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臧灵 吕禾 郑璐  时间:2020/3/29 12:30:57  点击数: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不少市民关心:眼下仍是疫情防控期,今年清明还可以去现场祭扫吗?扫墓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为回应广大市民的疑问,本报采访了普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并作了综合性报道,据该负责人回应,普洱今年可以现场进行祭扫,但要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分时错峰祭扫。

普洱市倡导市民做到“绿色清明 文明祭祀”

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清明将至,普洱市文明办、普洱市民政局于日前联合发出《“绿色清明 文明祭祀”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倡导市民严防疫情、安全祭祀;发扬美德、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生态安葬,共度一个文明、节俭、绿色、安全的清明节。

《倡议书》倡导市民祭祀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做到疫情防控思想不放松。《倡议书》提出,要通过网络祭扫、远程视频、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减少人员流动。要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文明祭奠,杜绝大操大办等铺张浪费的现象,提倡网络祭奠、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撰写感言体会等文明祭祀活动,以低碳健康节俭的方式来表达缅怀之情。要采取绿色环保的殡葬模式,不乱埋乱葬,不修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在火葬区,要大力推行遗体火化,倡导选择节地型墓位、立体安葬和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等生态安葬方式。

同时,《倡议书》倡导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文明祭祀观念,自觉传承文明美德,用文明方式缅怀逝者,推动新时代移风易俗;要带头推动落实殡葬改革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方面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相关新闻

思茅交警发布清明出行提示

普洱日报讯(记者 吕禾 文/图)清明将至,市民外出扫墓活动增多,中心城区各个墓区的人流量、车流量显著上升。记者从思茅交警大队了解到,3月28日至29日,思茅望城坡公墓及三道弯墓区迎来市民扫墓的高峰期,出行高峰时段出现在9:00至11:00,返程高峰时段集中在13:00至15:00。

思茅交警提醒外出扫墓的市民,公墓多处于山区,弯急坡陡,请注意安全。清明节期间事故多发路段为老213线、土桥路口、思澜路,途经这些路段时需谨慎。扫墓最好避开高峰时段,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出行方式,绿色出行、文明出行。

 

江城县纪委监委倡导文明祭祀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俊秀 王伟)为确保安全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的文明祭扫保障工作,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节点,实行高效监督,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做好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监管工作,有效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相关要求,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

江城县纪委监委检查组督促要求相关部门充分认识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组织人员做好人员集中点秩序维持、人员管控,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同时,以印发倡议书、手机宣传、广播宣传、横幅宣传、网络祭奠等方式,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确保广大群众的人身健康和祭扫安全。

“为有效防范输入性、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我们将对国家公职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公款祭扫、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江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闻延伸

清明期间云南现场祭扫限流 暂停组织集体共祭

普洱日报讯(记者 郑璐)近日,为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现场祭扫需扫码出入。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护防控措施,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地方,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加大祭扫区域人流疏导和巡查力度,强化服务机构出入口、集中焚烧点、室内服务场所等人员易聚集区域的安全管理,坚持测量体温、扫码出入,定时通风、消毒,减少祭扫区域人员总量和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通知》要求暂停组织集体共祭。为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3月25日至4月6日,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按日、分时段以及预约、限总人数等管理措施。除保障基本的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冷藏、骨灰安葬(安放)等服务外,全省殡葬服务机构暂停以下活动: 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葬等易形成人员聚集的群体性活动;暂停殡仪馆开放日活动;暂停开放骨灰堂、寄存室等人员高度集中、相对封闭的室内场所,可由殡仪馆、公墓因地制宜设置室外区域供群众祭祀;暂停祭扫服务或限制性提供相关殡葬服务的地区和机构,要向群众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通知》明确不得随意定价涨价。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定价要求,不得随意定价涨价;对属于市场调节范畴的加强成本审核,指导合理定价。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公开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信息。

另外,《通知》明确将增设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增设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拓展网上祭扫、远程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务项目,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对不能到实地祭扫的群众要免费提供敬献鲜花、擦拭墓碑、拍摄发送实景图片等服务项目。要主动向服务对象发手机短信、电话提示等告知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相关要求以及错峰祭扫、减少祭扫人员、减少祭扫区域停留时间等信息,并结合祭扫区域容量等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当天预约祭扫总人数,告知服务对象具体的祭扫时段。

 

我们的节日——清明

背景

清明节又叫踏青节,在仲春与暮春之交,冬至后的第104天,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

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中国的满族、赫哲族、壮族、鄂伦春族、侗族、土家族、苗族、瑶族、黎族、水族、京族、羌族等24个少数民族,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虽然各地习俗不尽相同,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基本主题。

清明节原在春分后15天,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也叫做民族扫墓节。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清明节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习俗

踏青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清明踏青的习俗。踏青古时叫探春、寻春等,即为春日郊游,也称“踏春”。一般指初春时到郊外散步游玩。踏青这种节令性的民俗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源泉是远古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这种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对后世影响深远。清明节兼具节气与节日两大内涵,清明节气在时间和气象物候特点上为清明踏青习俗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

植树

植树清明前后,春阳照临,春雨飞洒,种植树苗成活率高,成长快。因此,就有清明植树的习惯,有人还把清明节叫作“植树节”。植树风俗一直流传至今。清明节植树的习俗,据说发端于清明戴柳插柳的风俗。

放风筝

风筝又称“纸鸢”“鸢儿”,放风筝是清明时节人们所喜爱的活动。风筝即是用竹篾等骨架上糊上纸或绢,拉着系在上面的长线,趁着风势可以放上天空,属于一种单纯利用空气动力的飞行器。每逢清明时节,人们不仅白天放,夜间也放。夜里在风筝下或风稳拉线上挂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灯笼,像闪烁的明星,被称为“神灯”。过去,有的人把风筝放上蓝天后,便剪断牵线,任凭清风把它们送往天涯海角,据说这样能除病消灾,给自己带来好运。

扫墓祭祀

清明扫墓,即为“墓祭”,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祭扫祖先是对先人的缅怀方式,其习俗由来已久。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礼俗观念。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春祭大节,与清明春祭相对应的是重阳的秋祭。春秋二祭,古已有之。清明节有着久远的历史源头,是传统春季节俗的综合与升华。古时我国南北风俗各异,唐代以前我国北方上墓祭扫主要是在寒食节与寒衣节。从《礼经》等文献的记载来看,古时我国北方并没有清明节上墓祭扫的例规,到了唐朝时清明节上墓祭扫已成风气。唐代是我国南北各地墓祭风俗融合时期,沿袭清明墓祭风俗,并扩大到全国各地。唐朝之后,寒食节逐渐式微,因与清明节日期相近。宋元时期,清明节上升到取代寒食节的地位,并融汇了寒食节的禁火、冷食等习俗内容,相传迄今。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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