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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厚植绿水青山 释放生态红利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23/1/15 10:43:24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王正松)   近年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创建工作红利不断释放,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国十大魅力茶乡”“中国天然氧吧”“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城市”“云南十大宜居县”等称号。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美丽县城”为契机,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市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完成省级试点“城市双修”、县域乡村建设等10个专项规划编制;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7.6平方公里,28个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建成污水管网101.57公里,“城市十乱”治理取得新成效,以普洱古镇、大沙坝建材市场为核心的南部片区商业圈辐射能力持续扩大。乡村治理有效。大力推行“四化五清六改”,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变;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措施控制面源污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06%,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0.46%;建设美丽公路绿色廊道3000亩。

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划定了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出台了施工扬尘管理、淘汰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县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淘汰黄标车988辆;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治,规范渣土车辆、夜市烧烤摊点、建筑工地等管理。水更清。“河长制”促“河长治”成效凸现,完成普洱大河(宁洱段)截污整治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大水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依法关停河道非法采砂加工点10家,治理水土流失33.7平方公里;投资108万元实施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公路导流槽建设工程,切实管理好保护好治理好宁洱的江河湖泊。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2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94%,其中收集治理率达到3.5%。土更净。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监管,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1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列入调查清单,其中:尾矿库4家,选矿地块5家、化工企业2家、盐矿1家、垃圾填埋场1家,目前已完成土壤采样工作。

实现生态美。加强对重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833.0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2.7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积极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耕地面积288.2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7.86%。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大力实施中心城区绿化、集镇村绿化、“三沿”绿化、生态屏障等造林绿化工程,森林面积达469.67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7.86%。实施退耕还林还草2.66万亩,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落实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215.43万亩,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7.85%,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与中国宝武碳业、化工宝数科签订“双碳振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碳汇科技公司,探索碳汇开发、管理与碳交易相结合的路径,实践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碳伙伴”创新合作模式。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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