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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政策知识问答(13问)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  时间:2019/5/27 11:14:41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 十三问:什么是“恶势力”组 织?

答: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 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 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 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 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 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 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 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 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 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 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 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 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 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 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 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 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 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十四问:对不属于涉黑涉恶 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 案? 答:涉黑涉恶犯罪有着明确 的法律界限,广大人民群众在开 展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斗争中, 要注意将民事纠纷、普通治安案 件、刑事案件同涉黑涉恶违法犯 罪区别对待,不可随意扩大范围、 混为一团。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 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 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 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 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 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 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 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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