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发布微信公众号普洱发布微博普洱发布抖音号普洱市志愿者公众号直播频道普洱日报数字报

时政 党建 社会 产经 文化 民族 视觉 专题 精读 热点 时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本文来源:  作者:  时间:2020/8/3 14:42:41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3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重新制定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干部档案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交流回避、干部考核、纪律与监督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议事范围、议事要求、议事程序等具体内容,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3次,均做到会前有议题,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纪要。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考核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在今年开展的2次中心组学习上,党组成员均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四是对未验收的9个“十二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开展验收,现已完成对江城县“十二五”期间未完成的3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验收,其余6个项目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整改方案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五是对违规集资建盖商铺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经汇报沟通后,于2020年5月20日向市政府报送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整改2005年职工集资临街商铺有关事项的请示》,根据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国资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市政府领导批示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积极与各县(区)委沟通,2020年3月份完成10县(区)分局党组设置,6月份对9个县分局的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任命。思茅区分局党组班子成员已发函征求区委意见,但由于区委主要领导调整,没有回复意见,故尚未完成任命。二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沟通协调,交心谈心,平时经常性沟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加强调研,党组书记2020年以来深入分局、基层、企业等调研共6次,通过调研全面掌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加团结统一,修改完善《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是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协调、定期检查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按月调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召开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调度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五是完善环境质量预警。全面落实《普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等要求,建立健全水环境质量预警机制,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针对思茅河、莲花乡断面水质长期不达标问题,开展思茅河及支流水质专项及监测,及时分析水质变化趋势,建立水质变化预警机制,发出预警函36份。针对 “威远江—储木场” 及“普洱大河—宁洱太达”地表水断面水质下降,分别向景谷县、宁洱县政府发出预警函。六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并投入防污治污工作。七是持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营造了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各项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西盟、景谷、景东进入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公示名单;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往年呈减少下降趋势,超额完成“十三五”三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三)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空气质量污染防治工作有差距问题。制定印发《普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会,将错峰建设、限产限排、人工增雨等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先后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发出预警函20份。于2020年4月对思茅区、江城县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对其余8县开展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对企业排污问题的监管。于2020年2月起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和登记工作,对全市固定污染源大排查,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总要求,依法核发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截止2020年5月底,全市发证企业总数为151家。三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监管。截止目前,全市开展双随机监察154家次,包含一般排污单位77家(次)、重点排污单位48家(次)、特殊监管对象2家(次),其他执法事项监管27家,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8家。其中,市级共抽取10家企业,重点排污单位2家、一般排污单位为7家、特殊监管对象1家,抽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等其他执法事项1家。四是持续开展思茅河及其8条支流涉水重点企业专项检查。制定印发《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思茅河、普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持续对思茅河、普文河流域内涉水企业、工业园区涉水企业、思茅河及其8条支流入河排污口持续开展排查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对思茅河流域内的重点涉水企业开展大排查,对普洱亚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市思茅区蒙元华废旧酒瓶收购点未办理环评手续,并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思茅河问题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项正在按程序办理。4月29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普文河流域内的4家生猪养殖企业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五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开展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废弃物产生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35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2家、危险废弃物产生企业28家,排查发现环境问题14个。目前,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已全部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整改。开展轻工纺织行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轻工纺织行业企业、其它建设有厌氧罐的企业环保设施逐一开展排查,共检查建设有污水处理罐的轻工行业企业11家,污水处理罐15个,建设有厌氧罐的其它行业企业2家,共建设2个污水处理罐,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坍塌风险均为低风险。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实施一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件,共处罚款195.41万元。共实施行政处罚配套办法中限产停产案件1起。六是统筹协调推进思茅河治理及糯扎渡库区水污染防治等工作。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案件中提出的糯扎渡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问题,及时督办催办有关县区及部门,定期调度相关整改进展情况。截止5月31日,全市累计拆除非法养殖网箱940.53亩。

(四)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局党组于2020年4月1日组织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1次集中学习,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抓牢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总支部委员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总支部委员会2020年度学习计划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来抓,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局党组报告。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工作提醒、汇报、抽查、排名、分析督促所属党支部扎实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定实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以及干部职工间的QQ、微信工作联系群的管理,提升新媒体的利用与掌控能力,把准方向,激发正能量,提高网络舆情应对水平。围绕党建、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城区街道电子显示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在《普洱日报》开设《普洱环保专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2020年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和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平台发布信息1856条,其中,原创138条;媒体共采用环保信息147条次,其中,新华网1条、中国网2条、人民日报网络端1条、中国环境17条、云南日报2条,普洱日报21条,其他媒体采用124条。

(五)关于“挂钩帮扶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力补齐螺蛳塘村基础设施短板,认真履行挂钩单位帮扶职责。2019年10月以来先后争取螺蛳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50万元、螺蛳塘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286万元,涉及螺蛳塘村7个村民小组水利、排污、村组道路、公共服务场所、公共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同时根据墨江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继续投入88.2万元实施大雅、普西地震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力确保安全饮水保障,组织力量对全村农户饮水管道进行排除,更换破损水管和水龙头,制定各村组《农村饮水管理制度》,健全农户常态化饮水管理制度,全村农户饮水均有保障,螺蛳塘村于2019年脱贫出列;全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发动挂包干部,2019年分13批次深入村组开展“清洁家园”突击行动,解决了村寨的脏、乱、差的问题,职工捐款4500元开展“家庭整洁户”、“卫生清洁组”评比25期,不断提升家庭卫生和村容村貌,同时通过实施道路硬化、路灯安装、垃圾池、雨污分流、复垦复绿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村规民约》《卫生保洁制度》等村民管理制度有力推行,群众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提升,美丽农村逐步形成。二是建强产业发展基础,补足脱贫致富后劲。强化技能培训,2019年邀请墨江县茶特局专家开展橡胶、咖啡等产业实用技术培训9期890人次,不断提高群众种养技能。因地制宜,探索产业发展,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发展模式,组织成立了螺蛳塘村橡胶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对螺蛳塘村群众进行橡胶种植技术培训和产品收购销售,同时加强与云胶集团墨江分公司合作,签到利益联结机制267户,不断促进农户增收,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群众利益。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全民动员,驻村逐户进行排查,积极发动群众外出务工,扩宽增收渠道,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水平,2020年引导外出就业或就近务工588人,全村无“零就业”家庭。市生态环境局定点扶贫工作被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定为“好”。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度所属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计划表共4份,各党支部计划开展支部委员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4次,并报党总支备案。根据《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总支部委员会“五个一”党建工作机制》,党总支每月月初下发党建工作提醒清单,并于次月10日前将工作清单完成情况上报党总支。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的特殊日子,开展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党支部主题党日”。利用“云岭先锋”APP、党建盒子和微信群组等网络媒介,创新开展有质量、有成效的“三会一课”。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印发《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学习工作的通知》,坚持书记带头学,以上率下,要求各支部委员“云岭先锋”APP学习积分每月不少于200分,“学习强国”APP学习积分每月不少于200分,督促各支部委员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做好党务工作者上岗培训,安排党务工作者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等培训班。三是抓牢党建基础工作。根据《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总支部委员会“五个一”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通过工作提醒、汇报、抽查、排名、分析督促各党支部强化工作台账管理,建立规范、完整的党建台账资料,注重原始记录,同时推广使用好“云岭先锋”APP和网上党支部工作记录。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各党支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每月工作提醒,确保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定期对各党支部谈心谈话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问过程、问细节、问结果的方式进行监督跟踪。党总支2020年共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12人。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探索建立党员公开承诺践行档案,要求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职责制定公开承诺并提出承诺践行措施,保障承诺践行出实效,同时将党员公开承诺完成情况作为管理监督党员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力手段。2020年共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39份。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督促所属党支部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严格按月收缴党费,利用“云岭先锋”APP进行扫码登记党员交纳党费,同时做好党费证登记与管理。

(三)关于“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干部交流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充分运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高效。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做到会前有议题,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纪要;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记录,确保会议记录清晰、完整、准确;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对拟任免的干部均在党组会议上进行票决。三是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程序,对试用期满的1名正科级干部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并及时下发任职文件。四是进一步规范任职文件。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干部人事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深刻领会干部人事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组织人事工作,确保任职时间计算准确;严格按照规定,明确任职时间以单位党组讨论决定的时间为准,对印发的任职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五是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干部,规范推荐程序和材料,对符合条件人员和民主推荐表严格把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廉政风险排查,结合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深入细致排查风险点,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单位及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2020年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次,到市公安局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1次,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5人次。三是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做到“零容忍”。

(二)关于“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基层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厂矿企业、江河湖泊、自然保护区、开发区等现场调研指导工作。二是通过上党课、警示教育、监督谈话等方式,科学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靠前监督、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监督常态。三是强化监督执纪职责,对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关于“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细化投诉办理程序。制定《关于规范12369环保举报平台举报件办理回复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办理举报件过程中,进一步规范细化投诉办理程序,杜绝敷衍了事。二是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的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综合运用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实施一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件,共处罚款195.41万元,共实施行政处罚配套办法中限产停产案件1起。

(四)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各项管理报销制度,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全面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并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制定《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差旅费管理规定》,对超标准报销910元差旅费全部进行了清退,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市环境监测站发放驻村工作队员交通补助0.30万元按规定进行了清退。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工会财务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制定《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审批程序、接待清单,严格接待经费控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310761

地  址:思茅区园丁路7号

电子邮箱:peshbj@126.com

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上一篇: 普洱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回头... 下一篇: 普洱市接待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主办: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承办:普洱日报社
普洱新闻网投稿邮箱:puernews@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170018 报纸出版许可证:滇第008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1001122号-2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邮箱 jubao@12377.cn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邮箱smjidi@126.com 本站不良信息举报:0879-2147559
涉未成年专用举报电话:0879-2147559 举报邮箱:smjid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