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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花开满普洱大地——普洱市司法局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纪实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作者:付颖  时间:2020/5/16 13:10:44  点击数:

普洱日报讯(记者 付颖)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司法行政系统完成机构重组,立足新时代、新起点、新高度,奋力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的起步之年。这一年,普洱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职能、新定位,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开启了普洱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征程。

担当新使命  展现新作为

“2019年,局党委被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普洱市第二批基层党建示范点’,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党建精品示范工程’。”

“结合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将全市35个律师事务所分配到368个贫困村,近200名律师投身脱贫攻坚一线。”

“推进‘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59件,调解成功8004件,调解成功率达96.9%。”

“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366件,参加各类会议提出审查意见607件,使合法性审查成为重大决策的‘防火墙’和‘安全阀’。”

“被确定为全省仲裁改革唯一试点单位,建立‘普洱仲裁委员会金融互联网平台’。”

“在思茅区人民法院设立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中心)工作站,既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又为基层法院减轻了民事审判压力。”

……

总结2019年工作,收获满满,亮点纷呈。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职责新定位,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稳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开启新征程。在挂牌成立中共普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建议名单及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普洱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市级示范效应下,10县(区)均已完成委员会设立、协调小组设立、办公室挂牌、人员到位工作,并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依法治县(区)办公室负责人会议和四个协调小组会议。

精准发力,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2019年6月1日,普洱市开始施行第一部政府行政规章《普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0年1月1日,经省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的《普洱市河道采砂条例(草案)》开始施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政府出台了2个规范性文件加强资源管理。这些举措标志着普洱市地方立法工作深入推进。此外,对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进行法律审查,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366件,参加各类会议提出审查意见607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权力清单,全市30个市直部门已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19年共清理出431个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确认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46个,核发《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875人。

扎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了465个行政机关和341个受委托执法组织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监督举报等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普洱”双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已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接受群众监督。

整合资源,刑罚执行取得新成效。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以稳定为前提,从细节入手,不断抓实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注重信息化建设,运用电子腕带实施定位监控,精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坚持多级联动,保持上下一心,各级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排查管控工作。强化重点时段的管理,注重社区矫正对象边控工作,报请并裁定特赦了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一年来,通过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不断努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亮点频出,西盟佤族自治县勐梭司法所所长罗成莉被司法部授予了“全国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一名景谷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转化,不但变成了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而且还因见义勇为被省政府表彰,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采取新措施  推动新服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哪一年启动的?这位大姐,您知道吗……”这是在思茅区红旗广场组织开展普洱市2019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中的一幕。

“这个宣传真的搞得不错,让我们学到不少法律知识,还可以参加活动。”市民们纷纷驻足参与签名墙留痕、心愿寄语、手持相框留影等趣味互动活动。这是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力量、树立法治信仰的一个缩影。普洱市着力打造品牌,夯实宣传实效,坚持每周发布手机普法短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推送信息67期58893条。依托“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献礼建国70周年·法治同行”有奖法治问答活动,参与活动85915人次,完成答题83024人次,分享活动链接37837人次,中奖2754人次,“普洱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近2万人。完善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制,全市共有1447个单位60342人参加在线学法。同时,在江城、澜沧、孟连、西盟4个边境县深入边境村镇开展贯穿全年的“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利用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普法骨干开展“双语”普法工作,得到了当地群众广泛认可。

法律援助,既传递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又为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为此,普洱市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开展市级、思茅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对未聘请律师的82名被告人提供辩护人。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在“云南省第五届农民工文化节”期间,进社区、进工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11次。在乡(镇)、村(社区)和农民工聚集地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80个,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5件。

“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是根植于普洱市司法局党委及19706名调解员心中的工作准则。2019年以来,普洱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的特点和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引导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基层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市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251个,共有调解人员19706名。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2个调解员353名,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6个。墨江县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每个乡(镇)聘任乡级首席调解员1名,承担调解辖区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并协助司法所各项工作。

据悉,2019年,市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纳入全市需要完成的“10件惠民实事”任务之一。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惠民实事内容,明确目标任务,不断强化服务保障、健全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弹性,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圆满完成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目标任务。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全市已完成建立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3个,村(居)社区工作站1047个的目标任务。

抓住新机遇  取得新成绩

市司法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司法行政工作一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政治先行,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方向正确。

严格政治标准选干部,重点围绕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三个方面选好用好管好干部队伍。同时,结合普洱经济发展实际,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参与法治实践活动,选派优秀基层干警、公职律师当好基层法律顾问,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做好普法志愿者,参与疑难矛盾纠纷化解、行政执法监督和立法研讨,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队伍,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任何时候都不容懈怠的工作。”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组织建设,在司法系统、律师行业等社会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参与。抓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按照“应建尽建”要求,坚持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更好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普洱市扎实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选拔律师近200名,组建35个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律师团,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为脱贫攻坚出谋划策。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签订律师法律顾问书面合同368份,在“法润脱贫”微信平台发布法律宣传信息738条,帮助审查村规民约368件,法治村长进村“面对面”法律帮扶220次。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今后,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新契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普洱,努力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因地制宜破解难题、谋求发展,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谱写新篇章。

△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 70周年法律知识竞赛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坚定初心使命,锻造司法铁军

(本版图片由市司法局提供)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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