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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本文来源:  作者:  时间:2020/8/3 14:44:51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2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政治统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晰工委职责定位。根据市委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工作规则》、《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基层党建共同领导机制。制定实施《普洱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衔接制度(试行)》,构建起明晰紧实的“工委统一领导、部门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的机关党建共同领导机制。制定实施《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分片联系工作制度(试行)》,构建起工委机关干部与部门党组(党委)及基层党组织沟通交流、研究推进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三是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抓牢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环节,目前除特殊行业部门和主要负责人空缺的部门外,工委直属党组织全部实现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的目标。召开2019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签订《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2020年党建目标责任书》,制定《2020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实施《普洱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过程管控制度(试行)》、《普洱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绩管理制度(试行)》,强化沟通、优化指导,加强跟踪问效管理,推动了基层党建责任落到实处。四是推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联合举办“普洱干部讲堂” 3期,受训党员、干部1万余人次;举办2020年市直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264人,受训人员涵盖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资委党委、“两新”组织工委4家党(工)委;举办普洱市2020年机关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重点培训班1期230人,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基层党务工作者等同志授课,丰富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第一议题”等制度,扎实推进网上党支部建设,线上线下管理不断加强。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时修改完善工委会、工委办公会、工委专题会等议事决策机制,严格会前、会中、会后程序和质量管理,提升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六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2020年党建目标责任书》、《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推进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并抓好了执行落实。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将强化党员干部执行力建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推动“千名机关干部进网格服务”等内容纳入《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督促直属党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明确部门党组(党委)或班子成员挂联工作责任,指导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等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机关工委先后协调投入物资、资金100余万元,扶持咖啡、生猪养殖等产业发展项目和机耕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坚果种植项目1600亩,建成机耕道路18.2公里。工委机关挂联干部认真制定了2020年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严实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谋划基层党建工作系统性针对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工委先后配合协同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并推动落实《普洱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工作规划(2020—2022)》及具体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工委直属或间接涉及的农村、城市、机关、事业、国企、“两新”组织等6个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了系统规划。二是创新培训方式。在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机关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重点培训班上,统筹安排基层党组织和学员交流发言、基础知识测试等内容,提高了学习培训实效。持续推进“互联网+党建”、“六进”工作,建设网上党支部,推广运用“云岭先锋”APP,确保了在职党员安装、使用100%。

(二)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党建功能弱化,基层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对今年到届的81个工委所属党组织全部进行了提醒,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做好换届准备工作。2020年1—5月,任期届满的14个基层党组织全部按期换届。二是严把发展党员关。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业务指导,认真审核、报备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下发了2020年5月、6月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提醒,要求直属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时向直属党组织推荐“支部主题党日”主题,适时检查执行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情况,按季调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关于“工委机关党建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班子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真刀真枪、动真碰硬、红脸出汗,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严格执行《工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制度(试行)》。工委常务副书记带头,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进一步规范了谈话内容、谈话记录等,加强了痕迹资料管理。三是加强学习成效管理。制定实施《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成效管理制度》,以述学、评学、考学方式提升学习教育实效。2020年,已开展工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小组学习6次、“支部主题党日”学习6次、讲党课2次。四是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申领护照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程序要求,对工委干部职工持有证照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严格做好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工作抓而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规定,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审定《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签订《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2020年党建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提高指导检查工作专业化水平。制定实施《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分片联系工作制度(试行)》、《普洱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季度调研工作制度(试行)》,对每年深入联系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的内容、方式及频次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加强对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委发挥作用,督促党组(党委)全面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三是从严从实抓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将直属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2019年度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实地检查内容,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督促抓好整改。按照“四定一选一统筹”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抓好“集中交纳党费”规定动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四是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2020年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后,统一组织安排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普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到市公安局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同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分期安排86个直属党组织、570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分批前往市公安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二)关于“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延伸到各科室(中心),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管理。二是落实 “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了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机制,强化了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完善机关工委工作规则、内控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办事,规范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加强与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工作衔接,自觉接受监督。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作为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参加工委会议事决策,严格进行监督。四是加强党费管理使用。修改完善《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要求。五是严格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公务接待。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改完善《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无函接待的情况发生。二是整治文风会风。认真落实《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委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完善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九个不放”,坚持为基层党建减负“三减三不减”、“三办三不办”,严格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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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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